王阿姨觉得如果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儿子,就可以“省”一些费用,其实并不尽然,该方式主要需要交纳契税和公证费。鉴于自5月1日起,国家全面实施“营改增”试点工作,营改增后,房产交易营业税改为增值税,同时契税和个税的计税依据也将发生调整。
对于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、土地使用权,实施方案明确提出,在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。具体地说,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:离婚财产分割;无偿赠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兄弟姐妹;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;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,法定继承人、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。
凡领取《房地产权证》的房屋,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,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。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、继承公证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。
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最后一种,即另辟蹊径把房屋卖给子女。营改增后,个人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也改为增值税,同时对契税和个税的计税依据也分别进行了调整:
(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新旧优惠政策对照表)
就目前王阿姨的情况看来(房子100平米,住房满5年),以上3种不同的方式所产生的费用分别为:
房产赠与:55520元
房产继承:15020元
房产买卖:20840元
显然还是继承方式最划算,买卖方式的费用与继承相差不大,赠与方式的费用高出200%以上。但如国家日后开征遗产税,则以上方式的选择可能会有所调整。另外,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王阿姨的儿子在领取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想将这套房子再卖出,或者他还拥有其他房产,就要缴纳房价差额20%的个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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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有话说
在婚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特殊约定(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)才为一方个人财产喔。如有需要,请查看历史消息中老爷说法家庭系列之二:莫让遗嘱变“废纸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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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Gum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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