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贝 | 除了酒,李白还放不下它

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-04-30 18:48:16



“秋风起,蟹脚痒;菊花开,闻蟹来”,每年中秋前后正是螃蟹黄多油满之时,有食家言“秋天以吃螃蟹为最隆重之事”。秋季是螃蟹生长最好的时期,它们的肉厚肥嫩,且味美色香,为一年当中最鲜美。特别是大闸蟹,肉质细嫩,膏似凝脂,味道鲜美,是蟹中上品。


中国人,似乎是全世界最爱吃蟹的民族。从古至今,多少文人雅士为它美言,让“吃蟹”成为一桩雅事。

(蟹黄包)

咱们北碚人熟悉的梁实秋、老舍皆是它的忠实粉丝。《雅舍小品谈吃·蟹》有云:蟹是美味,人人喜爱,无间南北,不分雅俗。《四世同堂》中也有对蟹的描写:“高粱红的河蟹,用席篓装着,沿街叫卖,而会享受的人们会到正阳楼去用小小的木锤,轻轻敲裂那毛茸茸的蟹脚。”



 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

鲁迅先生有言:“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,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?”那这第一个吃螃蟹的究竟是谁?故事还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......


相传,在大禹治水时期,阳澄湖边有一种“夹人虫”,每天晚上都会爬上岸偷吃稻谷,还伤了不少人。有一个叫巴解的人,是大禹的督工,有一天晚上,他举着火把照明,那些夹人虫看见光亮,一群群地涌上来“若紫云压城”,好不骇人!

聪明的巴解想出一个办法:在湖边挖一大沟,傍晚时分,这些夹人虫一爬进沟里,就把准备好的开水灌进沟里,把虫子们烫死。


说来也怪,这些烫熟的大虫子“甲壳彤红,溢香诱涎”,巴解纳闷,但按耐不住这等诱惑,便壮着胆子尝了一口。不尝则已,一尝才知“夹人虫乃味鲜超俞百物之美食也”。于是大家都争着品尝,口耳相传,这夹人虫也成了盘中珍馐。后人为纪念巴解,在“解”字下面加上“虫”,称之为“蟹”。


如今的阳澄湖大闸蟹价值不菲,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,智勇双全者,有口福也。

当然,以上传说并无确切考证,第一次有明确记载的吃蟹者是汉武帝。东汉郭宪撰的《汉武洞冥记》卷三有:“善苑国尝贡一蟹,长九尺,有百足四螯,因名百足蟹。煮其壳胜于黄胶,亦谓之螯胶,胜凤喙之胶也。”



 太白持螯把酒,东坡以诗换蟹

李白也是螃蟹的粉丝之一,众人皆知李白嗜酒如命,吃蟹怎能不饮酒?故有“蟹螯即金液,糟丘是蓬莱。且须饮美酒,乘月醉高台。”持螯把酒,乘醉登仙,满足之态跃然纸上。


李白所饮“金液”为黄酒,黄酒性温,而蟹性寒,吃一口蟹,呷一口酒,可中和其寒性。食蟹下酒,既为逸兴使然,也是饮食的科学。

另一位大诗人苏东坡,副业大概是位美食家。他的《老饕赋》中,描述了自己最爱的六种美食:“尝项上之一脔,嚼霜前之两螯;烂樱珠之煎蜜,滃杏酪之蒸羔;蛤半熟以含酒,蟹微生而带糟;盖聚物之天美,以养吾之老饕。”


其中“霜前之两螯”指的是秋后大闸蟹成熟时那两只蟹螯,“蟹微生而带糟”是指醉蟹。苏轼提及的六道美食中,独独关于蟹的占据其二,钟爱程度可见一斑。

蝤蛑

苏轼的《丁公默送蝤蛑》通篇写蟹,一句“堪笑吴兴馋太守,一诗换得两尖团”,背后有这样一个故事:苏轼与丁公默交情甚好,诗作还往本是平常之事。这次苏轼寄信给丁公默,丁送来了蝤蛑(一种蟹),幽默的苏大美食家笑称自己馋,是以诗换取了两只蟹。


此时的苏轼境遇不佳,与友人交往、品尝美食让他收获了难得的愉悦。他走南闯北,吃过不少佳肴,却从未用过“馋”字,唯对蝤蛑,竟自称馋太守、以诗换蝤蛑,可见,苏轼对蝤蛑之大、之美,食蟹之乐、之趣,倍加青睐,独予一份特别的评价。



 食蟹终身成就者

对蟹最为痴迷的莫过于明代剧作家李渔,在所著《闲情偶寄》中自称以蟹为命,一生嗜之。他说“蟹鲜而肥,甘而腻,白似玉而黄似金,已达色、香、味三者之至极,无一物可以上之。”


吃蟹甚至给他造成了经济压力,但再穷也不能不要“命”,所以自上一年螃蟹退市他就要开始存钱,这钱是专用来买蟹的,称其为“买命钱”。他把螃蟹上市的秋季称为“蟹秋”,自螃蟹上市之日起,他家七七四十九只大缸里始终装满螃蟹,用鸡蛋白饲养催肥。

(醉蟹)


他无一日不食螃蟹,因担心季节一过难以为继,还要用绍兴花雕酒来腌制醉蟹,留待冬天食用。在没有螃蟹的季节,李渔先吃醉蟹过瘾,吃完醉蟹,腌蟹的酒也不会浪费,称为“蟹酿”,一直喝到来年螃蟹上市。李渔家里还有一个女奴专门打理有关螃蟹的事宜,他干脆呼之为“蟹奴”。

对于吃螃蟹的方法,李渔也颇有心得。他坚持认为螃蟹属于“世间好味,利在孤行”,只有蒸煮才不会破坏螃蟹的鲜美,所有煎炒烹炸加作料都是耍流氓,是对螃蟹美味和漂亮的嫉妒(“皆似嫉蟹之多味,忌蟹之美观,而多方蹂躏”)。如果李渔来重庆,看到各种椒麻蟹、爆炒蟹、香辣蟹时,一定会气得直跺脚。


蒸煮好了的螃蟹端上桌来,还得自己亲手剥开才有味道,若让别人帮忙,就失去乐趣了。


李渔对蟹的痴迷后人难出其右,他的吃蟹经也不可谓不精矣,食蟹的终身成就奖非李渔莫属!



《红楼梦》中的菊花诗与螃蟹咏

深秋时节,天高气爽,文人雅集,宾朋聚赏。此时的赏菊,食蟹,饮酒,作诗,除了口腹之乐外,更多的是文化氛围与意境的追求。在《红楼梦》的第38回中,曹雪芹所描写的“赏菊食蟹”的饮宴场景,是全书最为生动精致、最具谐趣雅意的篇章之一。湘云在宝钗的帮助下,于藕香榭大设螃蟹宴,邀贾府众人赏花、赋诗,那几番食色滋味简直跃然纸上。


薛宝钗、贾宝玉、林黛玉、探春、史湘云等吟菊花诗,各人的诗体现各人不同的性情,赋菊的文字也表述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品味。

宝黛钗又各逞才华,分别写出一首咏螃蟹的诗。贾宝玉的诗句:“饕餮王孙应有酒,横行公子却无肠”,语义双关,颇含风趣;林黛玉的诗句:“螯封嫩玉双双满,壳凸红脂块块香”,典雅风流,精美工整;薛宝钗的诗句:“眼前道路无经纬,皮里春秋空黑黄”,意象丰满,喻意深长。众人都言这是食蟹绝唱,写的是螃蟹,讽刺的则是世人积弊。


对于红楼梦,“经学家看见《易》,道学家看见淫,才子看见缠绵,革命家看见排满,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”,那么吃货看见的一定是美食了。在这一回中,除了菊花诗与螃蟹咏以外,也暗藏着吃蟹经。

螃蟹上桌前,凤姐吩咐道:“螃蟹不可多拿来,仍旧放在蒸笼里,拿十个来,吃了再拿。”螃蟹还需趁热吃最为可口,万万不可冷了,否则腥气更重。


当凤姐剥好了蟹肉,让给薛姨妈吃,薛姨妈反倒拒绝:“我自己掰着吃香甜,不用人让。”可以看出食蟹自己剥掰更有乐趣,绝不让他人代劳,这也与李渔的观点不谋而合。


螃蟹性阴寒,需与属阳之物一同进食。黛玉身子弱,不敢多吃蟹,贾母也嘱咐孙儿们别多吃:“那东西虽好吃,却不是什么好的,吃多了肚子疼。”文中还特别强调了姜醋与烧酒两物,都是祛阴解寒的良品。


关于螃蟹的吃法,曹雪芹可谓极细微之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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