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圈兜售私房菜
美味诱惑尚存隐患
如今,不少年轻人对微信朋友圈内疯传的私房菜青睐有加。春节期间,不擅厨艺的年轻人更是把私房菜请进家里,既省去了选材的麻烦,又满足了味蕾的需求。殊不知,目前朋友圈内公开叫卖的私房菜,大多是三无食品。更不要说卖主是否有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与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了。
垂涎欲滴
吃起来未必健康
“辣炒鸡架28元,香辣蟹38元,各种盖浇饭12-28元不等,现做现卖,提前半天预订。”微信朋友圈传来各式菜品的诱人图片,无论从菜量还是从色泽上看,都让人垂涎欲滴。
日前,市民刘女士看到朋友圈转发的私房菜广告,介绍店主曾留学意大利,期间在当地餐厅后厨打工,不但会制作披萨和意大利面,还会做一些甜点。随后,刘女士订了一个9寸的千层榴莲蛋糕,折后售价138元。三天后,她收到千层榴莲蛋糕后,感觉蛋糕好像参入了很多奶油。
通过了解业内人士得知,千层榴莲蛋糕成本很高,尤其在北方地区的冬季,榴莲本身售价较夏季已经翻倍,再加上一些其它食材,一个9寸的榴莲蛋糕仅售138元根本没有利润可言。所以,顾客反映口感像吃奶油也是可以理解的,如果不大量参入奶油,对于卖家来说将无利可图。
三无产品
一位经营过朋友圈私房菜的卖家告诉营晚记者,多数私房菜都是朋友圈互传,可以说是朋友的朋友所做。既然不对外营业,自然没有工商执照和卫生许可,做菜的人是否有健康证也不得而知,餐具是否经过消毒也无从查证。如果有人吃坏了肚子,卖家也很难考证真的是吃了自己做的东西而致。所以,、索赔等问题,难度很大。
律师解读
安全性难保证
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要求,凡从事食品生产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等资质。但从目前看,从事自制食品网上销售的大多是家庭制作或私人收购集中销售,。如果没有相应的资质,网上自制食品的安全性很难保证。
由于买家和卖家不能像实体店那样面对面接触,又受储存条件、运送环节等诸多因素影响。引发的纠纷、责任很难划清,。对于朋友圈私房菜,。所以,市民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。如果在本地区发生问题,可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电话1233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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